从大云洲说开去
大云洲6月14日的惨状是所有人都预见到了的。但是当一夜之间这满目疮痍切切实实地摆在人们面前的时候,那种感情上的冲击还是相当震撼的。于是几乎不绝于耳的批评声再次铺天盖地而来。
这种批评是绝对有道理的。有些声音相当激奋,近乎于骂了。
我不主张骂。其一,骂可能是觉得自己不会用有力的道理说服人。其二,简单地骂,常常会抛弃了理性的思考,往往容易偏离了问题的要害。其三,骂不解决什么问题,于事无补。
我还觉得有些骂,只是一种放纵的发泄,只求痛快,却不去准确分析该抨击的对象,胡乱一通枪林弹雨,弄得人们互相之间情绪冲突,横生不必要的矛盾,搞坏了讨论的气氛。
我主张冷静地剖析,把事情的要害弄明白一些。哪些方面做得不好?是怎么做成的?有什么教训应该记取?这就需要讨论。平心静气地,理性地,实事求是地。
洪水是自然灾害,具有不可抗力,它的破坏力不可低估。但洪水并非是不可预见的。既然可预见,就可以在动手前,寻找出把损失减至最低限度的方案。这就是问题的讨论点了。
开篇第一句“所有人都预见到了的”。若有人预见不到,是百分百“脑残”,无药医了。这“所有人”当然包括决策者和执行者。这次大讨论中,他们成为了众矢之的。
我完全相信,决策者是听取过专业人士的意见的,是充分研究过的(具体的工程设计自然要专业人士来做)。好,这里就产生问题了。恕我武断,专业人士肯定提出过不同的意见(我认为他们都会有这样的勇气)。但他们极有可能与决策人的意见出现一定的分歧。特别是在开初的阶段。这时什么样的主张会占上风?如果矛盾越来越集中的话,最后是什么样的意见取得了胜利?大多数时候是,专业的意见让步得多一些,专业人士处于服从的位置。
现行大云洲的设计,应该是多种意见反复权衡得出来的。不同意见之间,有被说服了的,有说服了对方的。最后的设计,是一个折衷的妥协的结果。是经过不厌其烦的修改后,大家通过了的。从制度上看,规定的程序都肯定走过了。但不能说,这已经最科学最完美。有些妥协,可能以一定的浪费或损失为代价。
在理想状况下,专业人士很本能地希望自己做出的成果能得到人民和历史的肯定。他一定会以专业的标准尽能力做到最好。因为这是他专业历史上一份记录,是个人的事业成就。明知有损自己专业形象的事我才不干呢!可是在非理想状况下,就不一定是这样的了。“保持一致”是个潜规则,你不干,好,请让出你的位子来,找个肯执行我意图的人来做。多么简单的一件事!“不肯为五斗米折腰”的人,现实中是少之又少的。而且,这种“牛”人,也极难吃得开,不容易得到上峰赏识。除非这个上峰超开明。
除了听取专业人士的意见之外,有没有听取过人民大众的意见呢。比如,不是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吗,人大和政协早就有对地方社会重大问题听取意见的制度。(早些年,改造人民路的设计方案就实行过这个制度。一些涉及社会和人民生活的重大事情,举行过不少次听证会的)。一般老百姓中会有很多真知灼见。再说具体一些,菜园坝的民众对付洪水是有深刻体验和有效办法的,在他们那里肯定可以找到有益的启发。这都对确定一个更好的设计思路有根本性的帮助。
说决策者吧。他们责任更重,他们有责任要考虑得更全面周到。花几十上百万,敢不谨慎一些?在连州,这不是小数目了。但这只是一个方面。要知道,他们也受着制约。上级给你以千万元计的工程拨款,谁会不想?不拼命去争回来的是傻B!人家规定了要求,搬出“本本”来,定下个框框,你好说半个“不”字么?从实际出发据理力陈会有,顶牛争论则极慎重。两利相衡取其大,两弊相衡取其轻,换了谁都会这么干。往往,横下一条心,豁出去了,就这么定。决心就下了。小蚀本,大赚头,未尝不是好主意。这时,一定的损失已经在决策者的容许范围之内。
不能笼统地说上级不对,只能说连州人对自己的事情了解得更多更深刻一些。
一时政绩,讨上级欢心,这些考虑有没有?肯定有。在一定位子上的人,说没有是假的。这是前途问题!程度多少的问题而已。这是当下的政治生态中必然会造成的。
平心而论,政府和各级部门为建设发展连州所做的工作很不少,数以千计的政府工作人员为连州的繁荣默默地工作,他们都在努力地做好连州的事情。全体连州市民每天都在不经意之中享受着连州发展的成果。但这不能成为掩饰过错和失误的理由。因为市民们也实在地看到了不少不满意或不理解的地方,发出质疑和不满。究其原因,这里边有政府人员的观念和素质不适应新要求的问题,也有因受到能力、水平和客观条件的制约造成。当然也有某些贪腐的恶劣影响。群众对一些荒唐现象发出咒骂是必然的,完全可以理解。甚至可以说,这种民意的表达,客观上对健全法治社会,促进执政者水平的提高是有好处的。比如这大云洲工程就是其中之一。
统言之,这次的问题,应该是属于设计构思时决策不妥而造成的严重浪费。这个看法是比较客观的。
对大云洲建设的讨论深入下去,就必然引出了两个根本性的问题。一、科学态度与民主社会。二、官员的问责制度。
科学与民主,在中国的知识界、理论界,探讨了上百年。如何老老实实地尊重科学,到现在还是未能完全解决的问题。大云洲工程,绝对不能不顾自然规律。建设一个怎样的大云洲,这个问题可以说没有解决好。比如,设计中的那些灯,该不该建,若果要建,防洪怎么处理。又比如,土层、草种、原有的竹林树木,哪些该保留,怎么保留。大云洲的功能、风格、特点,如何趋利避害。诸如此类问题,思想上技术上都要有一种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至于民主方面,人民大众的意见和主张有没有开放畅通的表达机制,人民群众的实践智慧如何提炼上升为地方建设的一种重要资源,还做得很不够。如果一开始,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见解得到切实有效的表达和充分尊重,大云洲这次的损失可以减少很多。人贵言重,人微言轻,不是我们这个时代所需要的。长江三峡工程论证了几十年,这对大云洲工程应该有启发吧。
官员的问责制度,现在基本上是空白的。官员的失误对社会造成大的损失,大云洲工程不是第一次了。本来要负上责任的,可是没有。官员只对上级负责,上级掌握着官员的一切。除非上级真的想动你一下,否则尽可安枕。在我们广东旁边的香港,不是有几个特区高官因重大问题而被问责下台么。这方面香港比我们这里做得好。因为,在可以忽视民意监督的氛围下,官员们谨慎认真、公正兢业的工作态度很难保证。对掌握权力的人来说,职责内的失误和浪费,成本太低,风险很小,几乎可以忽略。须知,权位越高的官员,他的失误造成的损失越严重,这种监督更显得必要。话说回来,试问,大云洲的损失,会有谁来负责?谁来为这本来可以大大减少的损失埋单?市民可以问责?
于是,有理由问,大云洲作为连州防洪工程的一个部分,下一步怎么走?建设思路应该有怎样的调整?类似这样的问题会继续上演吗?这些都需要更认真的观察和更强力到位的监督。
大云洲不哭,大云洲不相信眼泪。大云洲的建设呼吁民主文明的法治环境。这不单单是为了一个大云洲。
人民的舆论监督应该在法律框架中得到完善加强。法治社会的建设要加快步伐向前走。
对权力人物的腐败问题,保持高度警惕,形成对腐败的强大制动,这是十分必须的,任何时刻都不应放松。这不会有什么争论。
在参与大云洲工程的人员中,除却仅仅出力的普通工人,中层以上估计有百十号人。这百十号人当中,绝大部分在认真地工作。不论青红皂白一棒打为腐败的一族,或是白痴的一群,是不公平的。我个人认为,对脚踏实地的实干者,我们应该尊重他们,鼓励他们把连州的事情办得更好。而在这个工程中,腐败的现象即使有,对整体造成的损失应该很有限。我的意思是,把大云洲的问题归到腐败上去,是把事情的要害根本判断错了。
当然,如果查实确有把公帑放入个人腰包的人物,那绝对应该毫不留情拿出来毙了!至少在政治上和经济上。已经不仅是该骂的问题了,而是属于要用法律来解决的事情。这有专门的职能机关来做。
说了一大堆,希望不是废话。点题六个字:科学、透明、监督。
声明,欢迎讨论式的大板砖。不回应吵架式的棍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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