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老的中国文化,由于地域的限制,一直是内封闭型的农业文化,子孙只能从祖宗那里继承土地和生活资料,这就形成了注重历史、敬畏祖宗的传统文化观念,形成以忠孝为核心的宗法制社会结构,也就形成了儒家礼教那泰山压顶式的绝对权威。一代代生活在礼教道德重压之下的中国人,活得拘束,活得极累,活得过分实在了。尘世社会不容许中国人有任何浪漫与幻想,不容许个人有充分展示自我的自由。但人不可没有幻想、没有梦,也不可能没有自己的内心世界。这一切既然不能在宗法制社会中得以实现,人们便将她外化到大自然中去,通过与大自然的对话和歌咏来获得浪漫灵感和活跃情绪,从而调节受重压而干枯的内心,使个人不至于在社会严酷的精神禁锢中永无解脱。 寻找内心世界的中国人是用诗来与大自然沟通的。春歌鸟鸣,夏咏蝉唱,秋悲落叶,冬赏寒梅;高山流水,田园耕织,梅兰竹菊,花鸟虫鱼,大自然的一切都被赋予无穷的诗意,都寄托着中国人丰富而又浪漫的情感。大自然以其自由放达的风姿陶冶着中国人郁闷的胸臆。使人们通过与它的神交而感悟出人生的价值,从而暂短地超脱艰辛沉重的人世,获得一种空灵的情感升华。大自然是中国诗的母体,灵感的故乡。而中国的诗则是中国人劫后憩息的精神避风港,是医治代代中国人精神创伤的圣水仙丹。中国人只有祖宗而没有宗教,诗便是中国人的上帝,大自然中的万物则是中国人心目中漫天飞行的诸神。中国人总是在小桥流水、落日余晖、梧桐滴雨,墟上炊烟等诗的意境中淡化人生深重的痛苦,寄托自己圣洁的理想,实现自然的人生价值的。 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礼教对女性实行越来越彻底的幽闭。社会成为男人的社会,诗也成了男人的专利品,男人一旦失意,总是到诗中去排遣郁闷;人生失意时,他们找到自然之诗,情爱上失意时,他们又从女人中找到另一种诗,那便是――中国名妓。 无可竞争的农业社会,积重难返的礼教重压,使中国男人在情感上慢慢变得极为内向甚至麻木。礼教把女性就成专门的生育机器,延续子嗣成了婚姻的唯一目的。贞节观念、三从四德使女子几乎丧失情感,嫁人只是求生存的手段。于是,夫妇相敬如宾、夫唱妇随,两人中间永远隔着礼教的大山。除了性的占有,找不到“爱”的可能,达不到情感交流上的忘我境界。 然而,中国男人也是男人,情爱上的压抑越深,越渴求情爱。除肉欲与生子外,他们也需要本该有的浪漫的爱情体验,需要有与自己才情相通志趣相投的异性情侣,这种需要在良家妇女中是找不到的,中国男人便只好到女乐娼妓那里去找浪漫的爱情之诗。他们厌倦了无爱的婚姻,便去找那无婚姻的爱。这种需要就把中国女子中的一部分人培养成了才情色艺俱佳的名妓,把她们造就成男人心目中的情爱偶像。 中国礼教社会是彻底的男权社会,男人的需要便是女性的义务。男人按礼教的要求而需要纯正子嗣,于是就有了闭于后院的贞女节妇;男人需要浪漫的爱情诗,于是就有那些无资格嫁人的女子来充当满足风流梦的对象。娼妓都是无资格以嫁人生子而谋生的落难女子。有的是被俘的女子,有些是罪人的妻女,有些则是因家贫而卖身的,有些有因无权势而被抢夺的。这些薄命女子一旦沦为娼妓,既无良家女子的婚姻权利,就无需要遵循礼教道德的义力。她们的生存资本和义务只有一个,就是按男人们风流需要来塑造自己从而求得男人的欢心。因而娼妓中的愚笨者靠色和欲来卖身求食;她们中的姣姣者――名妓,则除出卖色欲外拼命地发展自己的各种才能,以极高的才情色艺来抬高自己的身价,顽强地显示自己的人生价值。
因此,中国的名妓逐渐发展成女性中的姣姣者,诗词歌赋、琴棋书画、杂甩百戏、音乐舞蹈、巧妆美饰、俏言倩笑、风姿柳态、爱意痴情……她们得以全面的发展。除生儿育女、贞操洁德由良家女子向男人提供外,其他所有女性的优点和魅力都由名妓来向男人提供。像到大自然中找到诗意的人生补偿一样,中国男人在名妓身上找到了浪漫的情爱补偿。正因为如此,中国名妓并不专以出卖色欲为务,她们逐渐成了艺术的化身,成了与山水田园诗同样优雅的人文诗。中国历代高雅的男人从不把名妓视为女人,而是将她人当作爱情偶像来憧憬,当作艺术精品来赏玩的。中国历代的类书从不把妓女归入女子类,而总是把她们归入艺术类中去了。如果要写中国艺术史,无论是音乐舞蹈还是戏剧杂技,离开了历代名妓是写不成的。可以说,中国艺术是随名妓的发展而完美起来的,许多高超的艺术都是名妓创造和表现出来的。真可谓“女子无才便是德,女子多才便是妓”。 但是,中国名妓这首浪漫的人文诗总是从苦难中获得灵感,总是伴着血泪写成的。中国礼教社会中的女子只有嫁人这一条谋生出路,而名妓则连这唯一的出路也丧失了,被迫转向艺术,借以依附人生。名妓的产生和存在本身就是一种罪恶,她们是最底层的受压迫者,她们被彻底地剥夺了人生自由和人格尊严。从小坠入风尘,在鞭子的威逼下苦苦炼就了一身技艺和无与伦比的才情,又在非自愿的情况下将这一切赤裸裸地奉献给男人。她们是男人眼中一首浪漫的情爱诗,但这是一首饱含苦难的罪恶之诗。 世界充满着矛盾。本来礼教社会中女子是男人的附属品,妻子应满足丈夫的一切需要的,但礼教的道德又不准妻子有才有情来满足丈夫的需要。名妓本身就是一种极不自由人格压迫,但社会又要求她们以极不自由之身心来行使让男人达到情爱上绝对自由的职能。这双重的矛盾虽然客观上促使中国名妓成长为古代艺术上的奇葩,但这花是开在罪恶的渊薮中的,是一朵罪恶之花。日本一位学者在《妇女之过去和未来》一书中总结这朵罪恶之花开放的原因时说:“对于女子强迫要求贞操的结果,就使男女间自由交际以及自由恋爱不能求之于良家妇女,因之为满足男子想在妻子或内亲妇女以外与异性的交接的要求必要上,也非促起卖淫制度隆盛不可。”可见中国名妓这朵罪恶之花的盛开,正是礼教的双重矛盾冲突所形成的必然结果。 中国名妓尽管是罪恶渊薮中开出的罪恶花朵,但客观上的确极大地繁荣和促进了中国古代的各门艺术。因而古代的文人雅士总是对她们爱之慕之敬之。总是把她们看作美好的梦和浪漫的诗,而不像清代与民国那样只把她们当作泄欲对象或赚钱商品。畸形的土地长出畸形的树并开出畸形的花。中国名妓这朵花曾一度又一度艳丽过。从人性角度看是一大罪恶,从艺术角度看又是一大奇观。个中是非得失是难以评说的。但把它当作一种独特的文化现象来探讨,无疑是有一定意义的。 从名妓自身的角度来看,礼教不准女子有才,有才的女子总该要展示其才的。良家女子无展示才能的机会,只好用贞洁来显示自己的人生价值。男人偏又爱有才的女子,社会只好强逼一部分女子为妓。一旦为妓,她们便失去道德的依托,无法显示自己的价值,只好全力去完善和施展自己的才华。名妓施展和培养自己的才华,一是求生存,二来也是为了实现自己的存在价值。矛盾就是这么运动着,中国一代又一代名妓也就在矛盾的运动中不断成熟起来。冯梦龙在《情史》中评论宋代名妓梁红玉时说,她若不为娼,便不可能有才,不为娼则不可能遇上蕲王韩世忠,不遇韩世忠,则不能成大器。为娼虽苦,但较羁于深闺则有更多展示才能和谋图发展的机会,这正是中国封建社会女子的悲剧。名妓是最下贱的女子,而名妓却又是女子中的精华。 中国名妓是浪漫之诗艳美之花,又是苦难之诗罪恶之花。尽管如此,诗与花总是美的,在揭露罪恶的同时,我们有必要展示诗和花的美的价值,中国名妓的价值显示了中国妇女的价值,也显示出中国艺术和中国文化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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