援鹑堂笔记(节录)
(水石连州NO.828) 清·姚 范
(水石连州NO.828)
(水石连州NO.828) 《赴江陵途中赠王二十补阙李十一拾遗李二十六员外翰林三学士》注谓:“公因论旱饥为专政者所恶,出为阳山令”1
,诗云:“或自疑上疏,上疏豈其由。”注或云“自疑”当作“疑自”,谓疑由上疏也2
。余谓:作“自疑”为是。言人自疑上疏之故,而上疏非放黜之由也3
。下叙上疏颠末4
,且为天子大臣之所感叹,何为而罪之乎?此盖奸谗排陷之者,故罹罪耳5
。“亲逢道边死”。注云6
:古人谓尸为死。《左传》:“先拘石乞,而问白公之死。”《汉书》:“何处求子死。”古语又有“直如弦,死道边”之说,韩公盖兼用之。余按:《史记·秦纪》:“晋、楚流死河二万人。”“死”亦读“尸”。“同官尽才俊,偏盖柳与刘,或虑语言泄,传之落冤雠。二子不宜尔,将疑断还不?”注:《蔡宽夫诗话》云7
:退之阳山之贬,以诗考之,亦为王叔文、韦执谊等所排耳。子厚、禹锡于退之最善,然至是不能无疑。故云“同官尽才俊,偏善柳与刘”云云。《苕溪渔隐》曰8
:“余阅洪氏《年谱》9
,然后知宽夫为误10
。年谱云:贞元十九年,公与张署、李方叔上疏,言关中民急,为幸臣所谗。幸臣者,李实也。按:蔡絛之说是。盖公疏为李实而发,而谗者非必李实也。胡仔但据《年谱》,不知考于公诗耳。“棲棲法曹椽,何处事卑陬”11
。按:《庄子·天地篇》:“子贡卑陬失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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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石连州NO.828) 题析:
(水石连州NO.828) 本文节录自清姚范《援鹑堂笔记》卷四十一。转录自吴文治《韩愈资料汇编》。
(水石连州NO.828) 《援鹑堂笔记》清姚范撰,共五十卷。属考证类笔记。校勘群书,订正经史子集文字音义,兼评论诗文,记录杂识。清方东树为撰勘误,勘误补遗各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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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石连州NO.828) 注释:
(水石连州NO.828) 1 注谓:“公因论旱饥为专政者所恶,出为阳山令。”此注引自洪兴祖《韩子年谱》:“贞元十九年……公与张署、李方叔上疏,言关中天下根本,民急如是,请宽民徭而免田租之弊。……卒为幸臣所谗,贬连州阳山令。”
(水石连州NO.828) 2 朱熹《韩文考异》:“‘自疑,’或云此当作‘疑自’,谓疑由上疏也,故下文云‘上疏岂其由’”
(水石连州NO.828) 3 放黜:放逐罢退。《书·泰誓》:“崇信姦回,放黜师保。” 《晋书·陶侃传》:“(陶)斌虽醜恶,罪在难忍,然王宪有制,骨肉至亲,亲运刀锯以刑同体,伤父母之恩,无恻隐之心,应加放黜以惩暴虐。”
(水石连州NO.828) 4 颠末:头尾。宋刘克庄《重修太平陂》:“郡人更名曾公陂,既庵以祠公,复属笔于予,俾记颠末。”
(水石连州NO.828) 5 罹:遭遇、遭受。罹罪:遭受罪过。
(水石连州NO.828) 6 注云……此注引自宋方崧卿《韩集举正》。
(水石连州NO.828) 7 《蔡宽夫诗话》:宋蔡启撰。详释见前题析。
(水石连州NO.828) 8 《苕溪渔隐》:宋胡仔著,前后集共一百卷,对北宋以前诗话,收辑颇为完备。此书为继阮阅《诗话总龟》而作,作者自序称凡阮阅所载言皆不录入,《诗话总龟》多述故事,此书则以论文考义为多,二书可互为补充。
(水石连州NO.828) 9 洪氏年谱:宋洪兴祖撰《韩子年谱》
(水石连州NO.828) 10 宽夫:蔡启、字宽夫,著有《蔡宽夫诗话》,文中所述即诗话内容。
(水石连州NO.828) 11 棲棲:犹言皇皇。法曹:按唐律:州司法参军事二人。卑:卑下。陬:隅、角落。 《战国策·宋》:“宋康王之时,有雀生鸟旗于城之陬。”或山脚。 文选晋广微(哲)《白华》诗:“白华降趺,在陵之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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