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里瑶山采风录(16)
(水石连州NO.500) 油岭排,是连南瑶族八大排之一,因遭受历代封建皇朝的残酷压迫而迁居此地,至今已有一千多年的历史。他们长期生活在海拔五百米以上的崇山峻岭间,往来尽是羊肠小道,到处密林荒野,少与外界接触,形成了一些本排独有的民族风俗。在这些民俗中,“抢婚”算是最富有特色的民俗之一。
(水石连州NO.500) 油岭排的“抢婚”习俗,看起来仿佛随手抢来,但也有传统的、不成文的限制范围,即只能在丧偶或离过婚的青年男女之间进行,未婚青年男女是不能搞“抢婚”的,否则,按照当地的乡规,必须罚钱一千二百元,罚酒一千二百斤。若青年男子与某一年轻寡妇有了感情,愿意结成伴侣的,也要征得父母同意,方能结婚。
(水石连州NO.500) “抢婚”的原因,归纳起来有四个方面:其一,是两厢情愿,父母反对或娘家舅父不同意引起。青年男女通过日常的劳动和对歌,彼此互相恋爱。可是,油岭排的封建传统观念是根深蒂固的,致使这种恋爱婚姻难以成全,导致不应有的挫折。为了能和自己心爱的人终成眷属,“抢婚”成了不可避免的事。其二,是女方不愿男方单恋引起,即男方明知女的不愿,也暗暗把爱神的利箭射准她,寻机去“抢”。其三,是女方家要彩礼太重或男家太穷无法操办婚礼而不得不为之。其四,是女方多恋引起。有的年轻寡妇常常在交往中,同时爱上二三个男青年,可她左右为难,表现出优柔寡断的神态,这就引起男方出动去“抢”,以造成事实上的婚姻。
(水石连州NO.500) “抢婚”一般都在黄昏时分或晚上出现。男青年事先召集几个自己最要好的伙计到家,边欢饮边商量去“抢”的妙计。黄昏临近,他们就出发。排瑶外出劳动收工回家是很晚的,大多数都在晚上七时至九时。如果他们获悉女方外出做工,就三五成群到女方返回的路边草丛埋伏,等待良机。一旦女方一到,他们从四周奔来,把女方紧紧围住,并随即拉着女方的手(女方不愿却抬着走),向通往男家的路走去。一路上女方因各种原因而踌躇不前,但也没能反抗,他们就推推搡搡,前后左右一把劲把她“抢”回家。有些不愿与男方结合而在左邻右舍东躲西藏的,他们也到处查找,直到把她“抢”去方能了事;有的受父母所逼正与他人成婚的,他们也不放过,且闯入正在举行婚宴的男家去“抢”(这种情况少出现,也易引起纠纷),甚至有的趁女方晚上洗澡把她抱走,有的“抢”到半路又被另一方“抢”走,致使女方狼狈不堪。
(水石连州NO.500) 男青年把女方“抢”回家后,当晚要杀一只鸡,并请来“先生公”念经,其大意是女方来到男家,是男家的人了,希望能够一起勤建家园,和睦相处,白头偕老。接着,他们摆酒宴,请出力帮助的伙计们和父母一起欢饮,亦称“成亲”的小酒席。同时,委托父亲给女家送去两斤酒,两斤猪肉,告诉女方父母已经做了亲家,予以谢之。当夜散席后,他们就可作为新婚夫妇同居。尽管父母当时不晓女儿被“抢”去成婚,即便心中不愿也不好计较,只要他们婚后相处好,父母也就默认了。一个月后,如果双方感情稳固,父母就为他们举行正式的结婚仪式,邀请亲戚朋友来喝结婚喜酒。相反,那些因女方不中意而被“抢”来成婚的“夫妇”,虽然同居一段时间,因无法沟通感情,也可以脱离关系分居,各不相关,她们有的分居不到三天又同另一男人结婚,有的却经过较长时间的观察、了解,逐渐建立感情才结为夫妻。
(水石连州NO.500) “抢婚”作为一种习俗,出现在连南油岭排瑶的社会家庭中,解放前是一种较常见的现象。那是具体的社会环境社会条件形成的。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精神面貌的不断变化,这种婚俗习惯也随之消失。
(水石连州NO.500) 唐剑明
[ 来源:清远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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