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州,在禺贡属荆州之域,春秋战国时属楚,秦时属长沙郡。西汉高后五年(公元前183年)始建桂阳县(今连州市),桂阳县与后建的阳山县一起二县均属长沙国。后归桂阳郡。三国时,归属吴国始兴郡。晋泰康中(公元280—289年)随始兴郡归属广州。永嘉中(公元307—312年)属湘州。南北朝刘宋时由湘州分出,折为小桂郡。梁天监年间(公元502—519年)又称阳山郡(后改称连山郡,郡治桂阳县)。
隋朝开皇十年(公元590年)废郡置连州。大业初(公元605年)改熙平郡(郡治桂阳),辖桂阳(今连州市)、阳山、连山、宣乐(今阳山县南)、游安(今怀集县西)、熙平(今连山县西北)、武化(今广西象县东北)、桂岭(今广西贺州东北)、开建(今封开县南丰东)九县。
唐朝武德四年(公元621年),复为连州,属江南道。天宝元年(公元742年)改称连山郡,属岭南道。乾元元年(公元758年)又复名连州,属湖南道,辖桂阳、阳山、连山三县。大历三年(公元768年)改隶广州管辖。
宋朝开宝四年(公元971年)属广南东路。
元朝至元十七年(公元1280年)升连州为路,属湖南道。大德年间(公元1297——1307年)撤消路的建制,复称连州,辖连山、阳山二县,隶属英德府。
明朝洪武二年(公元1369年)撤消州制,连同阳山、连山并为连山县,属韶州府。次年,又革连山,改称阳山县,属广州府。十四年(公元1381年),复置连州,辖连山、阳山二县,属广州府。
清初沿用明制,至雍正七年(公元1729年)升为直隶州,辖连山、阳山二县,直隶广东布政司。嘉定二十一年(公元1816年),划出连山为连山绥瑶直隶厅,连州只辖阳山县。
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全国废州立县,划出的阳山县,连州改为连县,二县一起属于岭南道。九年废道,连县、阳山直属广东省管辖。民国35年3月,撤“连阳安化管理局”,在连县、连山、阳山三县划地置连南县,统辖瑶区。
1953年1月25日连山、连南两县合并,成立连南瑶族自治区(县级),把原连县的三江地区和阳山的寨岗地区(含今寨南镇)划入自治区版图。1958年冬,连县、连南、连山、阳山四县合并为连阳各族自治县。1960年10月1日,划出阳山县,连阳各族自治县改称连州各族自治县。1961年10月,撤销连州各族自治县。恢复连县、连山县、连南瑶族自治县建置,属韶关地区管辖。1994年4月22日,撤销连县,设立连州市。
(水石连州网 www.Lztour.com 摘自 谢健朝《连州建置沿革》本站稍作增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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